当前位置 : 详细内容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我所罗柳、潘芸两位律师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6-01-19  浏览:24

2026年1月16日下午,一面印有“业界楷模 尽心尽责 靠谱”的锦旗送到了我所,当事人李女士以此表达对罗柳、潘芸两位律师在代理其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与敬业精神的由衷感谢。

 

微信图片_20260119145218_1758_323_副本_副本.jpg

 

本案系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源于李女士名下房产因他人债务纠纷被法院司法查封。作为案外人,李女士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严重影响,遂委托我所罗柳、潘芸律师代理此案,提出执行异议,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秉持严谨审慎的执业原则,迅速开展工作。首先,与李女士进行了深度沟通,全面核查并固定了案涉房产的相关核心事实与证据。从房产的购买背景、款项支付凭证及流水,到贷款偿还的完整记录,律师团队逐一厘清,并重点核实了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客观缘由,排除了当事人自身过错因素,构建起一条完整、严密的事实链条。

为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两位律师还主动与执行法官保持常态化、专业化的沟通,全面核实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生效判决主文、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依据,明确了该判决与案涉房产的关联性,为寻找执行异议的突破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于充分的事实核查与法律研判,两位律师依法拟定并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全套佐证材料,清晰阐述了李女士对案涉房产享有的实体权利性质及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最终,法院经综合审查,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李女士对案涉房产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依法裁定解除对房产的全部查封措施,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这面锦旗,不仅是对罗柳、潘芸两位律师专业能力与辛勤付出的肯定,更是对我所“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执业理念的认可。它将激励每一位弘大律师继续坚守执业初心,以更精湛的专业素养、更优质的服务水平,为每一位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